房產贈與公證後是否可以變更?
近日,本地網民通過“網上問法”提問:老人翻譯社在再婚前將房產贈與子女並進行了公證,但子女沒有變更房屋產權人,老人再婚後繼續居住此房子,請問公證書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如果老人再婚後又重新寫了遺囑將英文翻譯房產贈與其他人,這樣的遺囑有效嗎?
律師:想對處分的財產進行變更,必須先撤銷贈與。否則後期的遺囑或贈與應當是無效的。
律師:你所述的房產贈與合同日文翻譯公證問題,贈與合同經過公證,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贈與人負有依照合同約定交付房屋受贈人的義務。該房產贈與合同的贈與人如果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理由,可以起訴法院解除該公證合同。公證該公證合同解除後,再重新辦理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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