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熟食滷味限24小時內食用

熟食滷味限24小時內食用

 
春節臨近,市食藥監局昨天發佈食品安全警示,提醒企業和消費者,半成品年夜飯中的自製熟食滷味從製作完成至食用的時間應控制在24小時以內。



食藥監管部門要求相關企業:



■科學設計菜譜,品種要適量,工藝要簡單,熟食滷味要控制,生食菜肴要限制。



■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開存放和包裝,食品滷味包裝要嚴密,嚴防生熟交叉污染和外來污染。



■外包裝標籤要完整,應附有不同食品的加工方法、保存條件等說明,並標明套餐的生產單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熟食滷味不宜事先改刀,自製熟食滷味在冷藏條件下團購美食從製作完成至食用的時間應控制在24小時以內。



■不宜供應生食水產品,用於加工沙拉的蔬菜、水果等必須經過清洗消毒和密封包裝,另配袋裝沙拉醬。



■控制存放溫度,套餐中的肉類、禽蛋、水產、麵食、豆腐及切開的蔬菜瓜果等在10℃以下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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